中国古代的组织结构可以追溯到商朝时期,当时商王国的统治者把整个王国分成了九个部门,各个部门负责不同的工作,如农业、工艺品制造和对外贸易等。这些部门被称作坊,每个坊都由一名坊长领导。这种坊制的基本原则在随后的各个王朝都被沿用下来。
到了秦朝时期,秦始皇颁布了《九章律》和《商君书》,开始着手建立一种全国范围内的政府组织结构。他制定了一个称为郡县制的体制,以郡和县为基本行政区域。县下设乡、镇和村级单位。
在政府之外,中国还有许多其他形式的组织结构。其中最重要的是家族,家族是中国社会中一种非常重要、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的组织形式。许多家族拥有庞大的财富和权力,虽然并非所有家族都是如此强大,但这种类型的组织机构在中国社会中至今仍非常普遍。
此外,还有宗派(以宗教为基础的组织形式)和行会(为工匠和商人提供服务的组织形式)等。这些组织都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及提供服务等重要作用。